台灣空軍夫妻檔淪共諜 被重判47年和57年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4月11日訊】台灣空軍夫妻檔軍官孫緯與劉芸雅長期為中共刺探國防機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審認定孫男、劉女涉犯4罪,各判47年及57年,但仍未併執行刑。

這起共諜案主犯劉聖恕在任職空軍官校教練機教官期間,就被吸收為中共情報單位效命,2013年2月退役後,繼續幫助中共招攬台灣現役軍人。時任中校的孫緯因沉迷賭博負債,不敵誘惑成為共諜。

劉聖恕案7人被以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提起公訴。劉聖恕一審被判刑20年;孫緯和劉芸雅夫妻檔則分處徒刑19年半和20年半;龔健宇3年半徒刑;鄧至佑2年徒刑;提供帳戶的林姓友人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劉姓少校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

案件上訴中華民國最高法院,孫緯、劉芸雅違反《國安法》部分定讞並入監執行,另涉《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撤銷發回更審。

4月10日,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審宣判,認定孫緯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交付軍事機密於敵人等4罪,分處有期徒刑14年、13年、14年和6年﹔劉芸雅同樣4罪,分處16年、17年、16年和8年,但均未併執行刑,將於全案定讞後由檢方聲請合併執行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台灣法律程序,當事人如果不服第二審法院的判決,可上訴到第三審法院。第三審法院如果駁回上訴,判決即可確定。但如果第三審法院認為上訴為有理由,會將案件發回第二審法院(即發回更審)。第一次發回時,稱之為更一審。對更一審判決仍可上訴,若再被發回第二審法院,稱之為更二審。以此類推,直到第三審法院駁回上訴為止。

台灣官方指出,此案是近年破獲國軍潛伏共諜的指標性案件,因主嫌孫緯、劉芸雅是共諜夫妻檔,且涉案人數8人,為近年最多。

調查發現,孫緯因沉迷職棒簽賭導致財務窘迫,後來更因涉營外欠債行為不檢,因此遭劉聖恕鎖定吸收。孫緯2021年將手機拍攝松山指揮部重要軍事管制區域的照片,傳送給中方情報單位。

在國防大學任職的劉芸雅,曾任漢光演習保密安全管制中心安全督導官。她利用職務之便,夾帶演習機敏資料出營,或私下錄製錄音檔,還以各種藉口向多名軍方人員索取作戰計劃等機密文件,再轉交給劉聖恕換取報酬。

台灣軍事評論員陳國銘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表示支持重判間諜案,尤其現役軍人。他提到,過去這類案件判刑太輕例如4、5年,還能交保,若是在一般正常國家,至少會剝奪當事人財產,甚至終身監禁等。

(責任編輯:尚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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