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修訂《國安法》 拒交手機密碼可判囚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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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3月24日訊】中共用暴力接管香港後,持續加強對香港的管控。日前港府修訂《國安法》,將拒絕交出手機、電腦的解鎖密碼視為所謂「刑事犯罪」,最高可判刑一年。

週一(3月23日),香港當局公布《202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修訂)實施細則》,並即日生效。

該修訂新增「關於電子設備的補充條文」,明確規定在「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調查中,警務人員可要求任何「指明人士」提供電子設備(手機、電腦等)的密碼或其它解密方法。拒絕遵從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港幣及監禁1年;若提供虛假或誤導性陳述,最高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3年。

過去在相關調查中,民眾可以「可能導致入罪」或「保密責任」為由,拒絕提供電子設備密碼,通常不構成阻礙執法。

然而,此次修訂大幅改變了規則。新制規定,不僅是國安案件的調查對象,包括設備持有人、獲授權使用者,以及任何知悉密碼的人員,都必須遵從警方的要求交出密碼。

2019年中共暴力鎮壓相關「反送中運動」,被指撕下了「一國兩制」的假面具。之後香港就越來越「大陸化」,港人擁有的自由和民主被一步步剝奪。

(責任編輯:陳鎮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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