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月內 5名七八旬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11月23日訊】10月至11月,據明慧網報導,又有5名修煉法輪功的七八旬老太太被非法判刑,其中4位仍被關押。

5位老太太為:遼寧大連童淑榮(79歲)、山東青島潘悅蘭(89)、廣東茂名祝方霞(70歲)、廣東揭陽鐘列娜(70歲)、遼寧撫順王彩雲(70歲)。

近年來,明慧網不斷報導修煉法輪功高齡老人遭綁架、關押、非法判刑,以及在被迫害中離世的案例。僅在2023年9月份,就有14位七八旬老人被非法判刑,其中80—90歲4人,70—80歲14人。

法輪功是佛家的上乘修煉法門,以「真、善、忍」為標準,能迅速提高人們的道德水平、身體素質,洪傳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受到各族裔民眾的歡迎。1999年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之發動了血腥的迫害,老年修煉者也未能倖免。

79歲童淑榮被枉判一年多 關進看守所

2023年10月17日,遼寧大連市泡崖小區79歲的法輪功學員童淑榮被枉判1年6個月,勒索罰金1萬元,並被強行劫持到姚家看守所。

2021年10月17日,童淑榮在給營城子附近中學生講躲避瘟疫的良方時,被不明真相的學生惡吿。隨後派出所警察開始上門騷擾她,她被告知監視居住半年。

2022年5月,警察上門通知,她再被監視居住半年。之後她被構陷到檢察院。

同年10月17日,她再被檢察院監視居住半年,然後被構陷到法院。

2023年5月15日,從派出所來了2人,把她拉到法院,再送到看守所。因她血壓高,看守所拒收,當晚9點她被送回家。

回家後,她看到起訴書的內容與事實不符,就寫信給檢察院、法院,要求撤案退卷,卻毫無音信。

8月9日,童淑榮被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庭審;9月8日,被取保候審一年。

10月17日,法院執行警察和派出所多人到她家,非法宣判,冤判她1年6個月。經體檢,她血壓高達229,但仍被關進姚家看守所。

89歲潘悅蘭遭冤判一年半

今年8月,山東青島市黃島區(原膠南)89歲的法輪功學員潘悅蘭老太太被冤判1年3個月,罰款8,000元。

2021年10月17日下午,潘悅蘭在公交車站講法輪功真相時,被一名男子誣告,遭隱珠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抄走一些法輪功書籍和真相資料。老太太從警察手中奪回《轉法輪》(法輪功主要著作)等少部分書。

當晚,潘悅蘭被送回家。接下來連續3天,從派出所來4個人,早上把她從家中帶走,晚上再帶回來。

2023年3月18日,潘悅蘭老太太接到電話,通知她已被檢察院起訴。

幾個月後,將滿90歲的潘悅蘭被冤判罰款。

廣東七旬祝方霞再次被非法判刑5年

2023年3月6日晚上8點左右,廣東茂名市七旬法輪功學員祝方霞被十來個警察綁架,劫持到派出所。次日,她被送進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因身體緣故被拒收,又被關進派出所。

她家人後來得知,祝方霞在看守所摔倒,導致左手粉碎性骨折。同時,她還被迫害得出現高血壓、糖尿病等等,身體狀況差。

7月31日,她被非法庭審,法官不允許她說話,庭審半個小時就結束了。

11月上旬,她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5年、勒索罰金1萬元。她已上訴。

目前,祝方霞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的特殊監所。

祝方霞曾因講法輪功真相於2013年12月19日被非法判刑5年,關進廣東省女子監獄。在獄中,她被迫害得生活基本上不能自理。

陷冤獄11年 廣東鍾列娜再被冤判4年

2022年11月25日,廣東揭陽市榕城區70歲的法輪功學員鍾列娜,在法輪功學員吳榮端家做客時被綁架,後來被非法關押在揭陽市看守所。

之後,她家人沒得到任何消息,包括她被刑拘、逮捕、關押、判刑等。9月底,其家人接到揭陽市看守所電話,說鍾列娜被非法判刑4年。

鍾列娜是揭陽榕城人,1998年開始煉法輪功,之後先前的疾病不翼而飛,如今70歲的她看上去如50歲的人。

她曾兩次被非法勞教,共3年;2004年被非法判刑4年,劫持至廣東女子監獄;2017年,被非法判刑4年半,於2018年6月再次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至今她被非法關押的時間累計為11年半。

撫順老人遭冤判上訴 二審在看守所非法庭審

遼寧撫順市東洲區70歲的法輪功學員王彩雲,2023年3月4日在東洲趕集被綁架。兩名警察到她家非法抄家,沒有任何抄家記錄,只有一張紙質搜查證讓王彩雲丈夫簽字,說搜走3個掛墜(上寫有「法輪大法好」)沒有記錄,作為「罪證」要起訴王彩雲。

在一審的非法庭審中,辯護律師指出,程序違法,也沒有犯罪事實,檢察院不能拿出證據證明。

律師還說,沒有犯罪主體,沒有被害人,什麼因果關係都沒有,不構成犯罪。

最終,王彩雲仍遭東洲區法院非法判刑4年,罰金1.6萬元。

王彩雲上訴後,撫順市中級法院於11月16日,在撫順市(南溝)看守所二審庭審。檢察院公訴人沒有拿出新證據。

王彩雲原是撫順市龍鳳礦職工,1998年9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所有疾病痊癒。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多次遭到非法關押,兩次被非法勞教,遭到酷刑摧殘。

(案例源於明慧網。)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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