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霸凌人權 首例雙國籍遭判刑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4月13日訊】中共制定《港版國安法》以來,出現第一位被判刑的雙國籍人士,週四(4月11日),擁有葡萄牙國籍的民主人士黃煡聰,被以「煽動國家分裂」罪名,判刑五年。

現年41歲的黃煡聰持有葡萄牙護照,據報是總部設在英國、現已解散的「香港獨立黨」主席,同時也是英國王家音樂學院的一名教師。

週四,黃煡聰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五年。

他被指控,在2022年11月因涉嫌所謂的「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名遭到逮捕起訴,至今16個多月期間,他多次請求保釋都遭到拒絕。

中共制定香港《國家安全法》以來,違背「一國兩制」承諾,侵犯香港國民的自由權利。

中共制定此法案以來,已有290多人遭到逮捕,174人被起訴,其中112人被判有罪。

新唐人電視台實習記者鄭之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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