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依法驅逐租客要避免這些誤區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4月21日訊】近日,全美亞裔地產協會休斯頓分會邀請哈里斯縣第五區治安法官Israel Garcia,為房主講解出租房屋的注意事項。

在休斯頓地區,超過一半的人口是房屋租客,這個市場相當大,許多人做出租房屋的生意。但是作為房東,如果遇到不遵守租約的人,比如拖欠房租、破壞財產、威脅房東,甚至做出違法的行為,房東就需要下逐客令,一般是由治安法官(Justice of the Peace)來處理。哈里斯縣第五區治安法官Israel Garcia是這方面的資深法官。本週三(4月17日)他在全美亞裔地產協會休斯頓分會舉行的月會上,提醒房東要明確的一些重要觀念。

一個是,房東即使要驅逐租客,仍然可以繼續接受租客支付的欠款。另一個是,如果被驅逐的租客按時離開,但仍有未繳欠款,房東應該到法院申述,拿到法官的判定書,可以阻止租客欺負下一個不知情的房東。

哈里斯縣第五區治安法官Israel Garcia:「這些人一直這樣做,因為沒有人阻止他們,沒有人給他們判決。」

他還建議,房東在接受租客之前,務必要花時間了解對方,了解對方的雇主、薪資、銀行證明、報稅紀錄等等,這些都不涉及侵犯隱私。

哈里斯縣第五區治安法官Israel Garcia:「要記得,與潛在租客交談時,提問或者了解資訊,並不是歧視任何人。」

Garcia表示,到治安法庭一般不需要聘請律師。房東只要把相關材料準備好,他的法庭會很快判案。如果被驅逐的租客要上訴,案子就上交哈里斯縣民事法庭,那個時候找律師會是一個明智之舉。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易永琦、心萍、玫琳休斯頓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