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五法一次看 增調查權、藐視國會罪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5月17日訊】立法院今天進行「國會改革五法」表決大戰,其中立法院新增調查權、藐視國會罪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等。詳細內容帶您了解。

立法院會17日進行「國會改革」表決,外界關注總統國情報告藐視國會罪、聽證權、調查權等,其中在藐視國會罪,官員接受質詢,如果有虛偽陳述,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總統應在每年2月1日前向立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前進行國情報告;立委提問時,總統應接受即時詢答。

強化人事同意權,人事同意權案得舉行聽證會,委員會審查不得少於1個月,並在送交院會後以記名投票表決。

立法院可設「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調查委員會也可舉行聽證,要求有關人員提供證言及資料。

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改由立委記名投票方式互選產生。

而「國會改革」主要是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也包含《刑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及「議事規則」。

新唐人亞太電視 姚翰宇 整理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