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槍枝彈藥 四川高官楊克寧被判16年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2月25日訊】2月24日,中共四川省政協前副主席楊克寧判刑16年。其被指控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等罪名。

楊克寧被指控,2003年至2023年,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牟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7223萬餘元(人民幣,下同)。2008年至2010年,楊克寧非法獲取槍枝、彈藥存放於住處,情節嚴重。

楊克寧被指在利用擔任四川省阿壩州壤塘縣委書記,阿壩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阿壩州政協主席,阿壩州委副書記、州長,四川省政協副主席等職時,大肆斂財。

因此,楊克寧以受賄罪被判刑15年,以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被判刑2年,兩罪併罰決判刑16年,並處罰金400萬元。

2023年11月,楊克寧被查,成為中共二十大後落馬的四川「首虎」。

2024年5月,楊克寧被「雙開」。官方通報稱,楊克寧懶政怠政,主動「躺平」,搞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對抗審查,並指其搞權色交易、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等。

「主動躺平」的指控在中共落馬官員通報中尚屬首次。

2023年8月,四川省阿壩州政府一級巡視員葛寧被查,他曾於2016年11月至2020年1月任阿壩州政府黨組成員、副州長,期間曾與楊克寧共事。

此外,楊克寧任阿壩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曾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和海外明慧網列入追查名單。

(責任編輯:李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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