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侵害女子中韩对待区别大 引热议

【新唐人2012年9月5日讯】大陆微博上一段两年前一名叫苏莉女子因受侵害,从湖南衡阳公安局坠楼身亡的视频,再度引起网友的关注。据悉两年后依然没人为此事承担责任。和苏莉成鲜明对比的是,韩国总统李明博数天前因女童受侵害而向国民道歉。

26岁女子苏莉在湖南衡阳市公安局7楼,大喊了一句:爸爸,他们把我强奸了,坠楼身亡。

这段发生在2010年10月11号的事件,不知为何在微博上再度引发讨论。记者回顾以前的报导,发现没有一个人因为此事被绳之以法,因为警方把苏莉定为“自杀”。

再次致电衡阳公安局,当年接受媒体采访的政治部公共关系科科长李钢彪依然在任,但是显得很不耐烦。

衡阳公安局政治部公共关系科科长李钢彪:“你现在还打电话了解这个事情干什么呢?警察为什么要承担责任呢?那是我们在猜测。都抓。你那个不行。那个不行。那不可能。”

蹊跷的是,原本流传在微博上的优酷视频已经被屏蔽,但网友们的愤怒并没有因此降温。有人说:“此事不究,天理难容!”“这是人民的公安机关吗?”“谁把女孩逼死的?”

文化评论家叶匡政:“警察那一套选择性执法。就是可能针对普通民众的犯罪,管的很严﹔但是对于官员或者一些有社会地位的人的这种犯罪,相对来讲就变得很宽松。”

在中国,官员、警察强奸民女的消息时有所闻,却很少有人受到惩罚。而8月底在韩国罗州市一名7岁女童被侵害,事发后仅一天,韩国警方就抓捕归案,韩国总统李明博并发表公开讲话,向全国人民致歉。

南京律师张赞宁:“我想根本的原因,人家那个韩国他是民选总统。所以他是对人民负责的。而我们国家的这个首脑,是由他的前一任,替他跟班的首长、跟班的长官。面试的、钦定的甚至是。所以他不会对人民负责,他只对他的上级负责。这是有根本地区别的。”

有网友表示,中国多个省市曾经爆发官员性侵幼女,连地方官员都没有道歉,却发生了被性侵幼女的母亲,因为上访被劳教的奇事。

新唐人记者朱智善、施怡君采访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