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12月30日﹐路透社在奇聞逸事新聞欄目中報道北京的一家法院以侵犯版權名義指控耐克公司﹐並罰款30萬元(相當于3萬6千美元)。路透社說﹐中國是有名的盜版國家﹐盜版的商品包括手錶﹐軟件乃至耐克鞋﹐但是中國一般不對盜版者提出起訴。路透社引述中國日報的報道說﹐北京的這家法院說在耐克廣告上出現的人物28歲朱志強(音譯)侵犯了一位中國卡通漫畫家的版權。原告提出的賠償金為24萬2千美元。路透社的報道說﹐耐克公司的業務代表張載平(音譯)表示耐克公司將會提出上訴﹐原因是人物形像太普通因而不涉及版權問題﹐而且人物缺少出處。路透社的報道說﹐在中國﹐最新出品的好萊塢大片的DVD在街頭只買不到1美元﹐而中國剛剛宣佈要加強治理知識產權盜版行為。本月早些時候﹐中國停播了耐克的一個籃球明星的廣告片–“恐懼斗室",原因是其中一個被打敗的人物是個白發的功夫師父﹐而這傷害了中國人的感情。耐克公司已對此表示道歉。
(新唐人記者 袁科 編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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