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1月25日訊】中共當局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打壓信仰群體,一直受到外界譴責,近日,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龍縣宗教局發布公告稱獎勵舉報「非法宗教活動」,鼓勵民眾相互舉報,大陸法律人士發文批,此舉不僅違法違憲,還會帶來危險後果。
根據安龍縣宗教局官方微信號1月7日發布的《關於對非法宗教活動實行有獎舉報的公告》,所謂的「非法宗教活動」內容包括,「非法組織舉行宗教活動、非法舉辦宗教培訓、非法開展互聯網宗教活動、非法傳播宗教」等等。該公告稱,如果舉報情況屬實,將「給予1000元至5000元獎勵」。
1月23日,名為「鹽光沙龍」的微信公眾號發文稱,這種「有獎舉報」無法律授權,屬於非法行為。
文章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九條根本沒有授予任何行政機關行使管理宗教的行政權,也就是說,這種權力沒有憲法依據,「違憲、違法、且於法無據」。
文章指,公民行使基本權利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屬於個人私有領域,舉報者長期、經常對公民私生活進行刺探、監視、記錄並予以判斷並舉報,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和宗教信仰自由等基本人權。
另外,這種作法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相關規定。
文章特別指出,該公告提到,家庭成員外人員參加的「私人住宅」內宗教聚會活動,是「非法組織舉行宗教活動」,很不合理,因為公民在自己家中進行活動,如娛樂、體育、商業來往、朋友聚會,包括宗教信仰活動,都屬於公民私法自治範圍,沒有影響公共秩序,國家公權力不應干預。
文章表示,一般百姓不可能(也不應)具備區分真假宗教教職人員的知識和能力,也不可能一眼就憑現象判斷何為「非法」與「合法」宗教活動。如果鼓動公民之間相互檢舉,會導致一些人為了金錢或者為了報復而惡意舉報,文章說,「這種舉報一旦盛行,諸多惡果將會產生。」
此類公開發文非法侵害公民信仰自由的做法並不是首例,去年5月20日,河南省周口市西華縣也發布過類似的「關於有獎舉報非法宗教活動的告知書」。
(記者李酈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