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2月07日訊】旅美人權律師陳光誠,要跟旅居日本的前央視記者王志安對簿公堂了。這起官司將在2月10號,由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案件性質是名譽侵權。
陳光誠今天(6日)在X平台上發聲明說,他在2025年12月24日,已經向東京法院起訴王志安,要求他為造謠誹謗賠償3.3億日元。法院已經正式受理,並排定2026年2月10日開庭。
事情要追溯到2025年8月,王志安在YouTube上發了個視頻,反覆說「陳光誠根本沒瞎,眼睛好著呢」。
陳光誠在聲明中說,王的視頻用了剪輯、偷換概念的方式,質疑他失明的真實性,進一步否定了他的人格,甚至多年來所有公共行動的基礎。而且這段視頻還在網路上不斷傳播、發酵,對他造成了長期性的標籤攻擊。
他說,自己沒有選擇第一時間跳出來回應,而是「讓子彈飛了五個月」。目的就是讓時間還原事實,也讓社會自己判斷:觀點可以不同,立場可以爭論,但否定醫學可證實的事實、再加上持續抹黑,那就已經不是言論自由,而是違法誹謗了。
據「中美對標」節目的分析,原告的律師策略是不碰政治,不扯立場,而是聚焦一點,這件事有沒有「事實性虛假陳述」。
「眼瞎」這件事能不能通過醫學證明?如果能證明王志安說的是假的,那在日本就是名譽侵權,不受「言論自由」的保護。
節目主持人還提到,原告律師指出,這段視頻會讓觀眾誤以為陳光誠在偽造殘障身份、騙取國際同情,這對他的聲譽是極大的傷害。
那為啥賠償金額要高達3.3億日元?主持人也給出三點解釋:
一,王志安在華語圈影響力大,這段視頻的播放量已經超過48萬次,影響廣;
二,視頻內容直接攻擊陳光誠的人格和人生根基,精神層面的傷害被認為極其嚴重;
三,這個高金額本身也有震懾作用,是要畫一條紅線:言論自由有界限,造謠誹謗要擔責。
主持人說,預計接下來是雙方曠日持久的日本法庭辯論。
《新聞直擊》製作組
(責任編輯:李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