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上門當日病人死亡 家屬索賠132萬惹議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3月30日訊】3月30日,有關「住家保姆上門當日病人死亡 家屬索賠」的話題登上大陸多個平台熱搜。消息稱,江蘇居民金某因病長期住院,昏迷狀態下出院後,保姆上門首日金某即死亡。家屬因此索賠132.7萬元人民幣,引起網民爭議。

綜合陸媒報導,金某因腦幹出血等疾病長期住院治療,2024年5月出院時,仍處於昏迷狀態。

同年11月,金某家屬通過一家政服務平台聘請尹某為住家保姆,並在線簽訂家政服務合同,服務內容為打掃衛生和照顧老人或病人。

次日早上,尹某上門服務,為金某進行擦洗和按摩身體後,當天下午金某死亡。

家屬認為尹某未盡專業護理義務。因此起訴至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法院,要求尹某和家政服務平台等共同賠償共計132.7萬元死亡賠償金,並返還服務費。

經法院審理認為,此案涉家政服務合同明確約定,服務範圍僅限於生活照料,而尹某提供的擦洗、按摩服務均屬於合同約定的生活照料範疇。同時也無法證明尹某的行為與金某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而平台作為信息中介,已履行對服務人員的資質審核義務,合同中對服務內容和責任限制也有明確提示,不存在虛假宣傳或推薦不當的情形。

再者,金某出院時病情危重,家屬也簽署風險自擔承諾書,卻將需要專業醫療護理的重症患者,交由普通家政人員照料,自身負有審慎選擇義務。

最終法院判決家政服務平台返還服務費7300元,並駁回家屬其它訴訟請求。家屬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3月30日,相關話題登上大陸多個平台熱搜。大陸網民紛紛抨擊:

「家屬想錢想瘋了吧?」「這都能訛錢,太嚇人了!在醫院死的都應該去告醫院嗎?」「這一家子借著老人去世想去訛一筆!黑心!」「保姆還受到精神傷害了呢!」「保姆應該申請精神損失費。」

「有錢人真不把錢當錢,你讓一個保姆賠132萬,這麼有錢有必要去服侍你嗎?」如果中介宣傳的保姆可以進行醫療護理,且費用高,就應該認定保姆有過錯。如果沒有宣傳且費用合理,保姆沒有過錯,就不應該賠償。」

(記者李芸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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