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4月02日訊】近日,小米SU7電動車爆燃事故致3人死亡,引發輿論關注。車主發聲質疑小米聲明,信息顯示遇難者曾在中途兩次下高速休息。
據百姓關注報導,4月1日21時許,安徽銅陵小米SU7高速事故車主胡先生(化姓)表示,出事的車輛是他的名字,買了以後送給他女朋友開,他女朋友駕齡3年,出事前這台小米SU7已經開了一萬多公里,車一直都是他女朋友在開,沒有外借,小米說外借的信息不實。
胡先生介紹,3月29日,他女朋友和另外兩個女生去安徽考編,下午17時車輛從武漢出發,晚上7點到8點,他看到車子在充電和休息,到了晚上9點多,他女朋友告訴他,說她們下了高速在休息,也就是說,遇難者中途曾有兩次下高速休息。
胡先生表示,目前,小米方的工作小組依然沒有正式他們與會面,對於小米公布的提交給警方的信息,他說,「持懷疑態度」。
微博網友也發帖對小米的官方聲明提出質疑:「28分分心報警和36分脫手提醒和44分的事故有什麼必然聯繫嗎?45分06秒確認非車主駕駛,想說明什麼?比如我家的車,我老婆開,算非車主本人駕駛麼?想證明什麼?」
「NOA發出風險提示,前方有障礙物,發出減速請求是個什麼概念?車子檢測到前方有障礙物,難道不應該是第一時間觸發AEB,直接減速麼?從44秒發出提醒到46s碰撞發生,2s的時間車子可以做很多事情,但人其實做不了什麼」。
3月29日晚,武漢某高校學生羅某駕駛小米SU7,與兩位女生結伴前往安徽池州參加事業編制考試,當晚10點44分,車子在安徽銅陵德上高速公路池祁段發生碰撞後車輛爆燃,三人遇難。
事發三天後,小米4月1日發布聲明稱,事發前車輛處於NOA智能輔助駕駛狀態,遇路障發出提醒並開始減速後,駕駛員接管車輛進入人駕狀態,持續減速並操控車輛轉向,隨後車輛與隔離帶水泥樁發生碰撞,碰撞前系統最後可以確認的時速約為97km/h。
小米在聲明中並未提及事故車輛的AEB(自動緊急剎車系統)狀態,同時也未對事故車駕駛員家屬有關「事故發生後車門無法打開」的問題進行回應。引發了廣泛質疑。
(記者李酈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