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官員】台盟前副主席李鉞鋒一審被判無期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7月03日訊】週四(7月3日),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前委員、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前副主任、前台盟中央常務副主席李鉞鋒以受賄罪,一審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據明慧網報導,李鉞鋒任重慶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期間,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法院稱,2011年到2024年,李鉞鋒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司法案件處理、工程款催收和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親屬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342萬餘元。

李鉞鋒長期在重慶工作,曾任重慶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市政協副主席、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17年12月起,轉任台盟中央常務副主席。

去年3月,李鉞鋒落馬。這是中共所謂「反腐」罕見涉及到所謂「民主黨派」的高層。

據明慧網報導,李鉞鋒在重慶監察院任職期間,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

對重慶市萬州區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張臣英、

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余紅、戴淑芳被迫害,以及73歲的蔣有容,被重慶女子監獄迫害致死,負有領導責任。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易文、田原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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